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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天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四、组织机构

  由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总工会、共青团市委等部门共同主办。

  由各主办单位有关领导和新闻机构负责人组成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委会”),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指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承担,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全市各区县、各部门、相关行业和中央驻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性的大型宣传教育活动。

  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参照上述做法,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和工作办公室,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五、活动形式和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全市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两部分:

  (一)全市性活动由指委会组织开展,主要活动包括:

  1.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咨询日现场,市安全监管、公安交管、公安消防、建委、交委、工商、质监、地震、气象、旅游等部门将分别制作宣传横幅、标语、展牌、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有条件的部门可采取有奖答题、文艺演出等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届时,市领导将出席市级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区县和街镇要结合本区域特点,围绕活动主题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日活动。

  2.组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为强化应急管理工作,市安全监管和市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以危险化学品和火灾事故为背景的应急救援实兵演练;化工、燃气、冶金、建筑、电力和海上等重点行业要结合本行业特点,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

  3.组织安全生产普法暨应急救援知识竞赛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应急知识,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的各种隐患,市安全监管局和市总工会联合开展“安全生产普法暨应急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具体另行通知。

  4.组织“安全在我心中”安全生产征文活动

  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大我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继续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征文活动面向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具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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