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徽省淮北市“4·30”村镇在建楼房重大坍塌事故情况的通报

天津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徽省淮北市“4·30”村镇在建楼房重大坍塌事故情况的通报
(津安办〔2010〕26号)


各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村镇建设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徽省淮北市“4·30”村镇在建楼房重大坍塌事故情况的通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通报》精神和我市实际,提出相关要求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建筑施工领域特别是村镇建设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监管责任,将村镇建设纳入大检查活动范围,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二、加大对建筑工程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违法使用土地、不履行法定建设手续、无资质施工队伍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依法对村镇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监管,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技术指导和服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