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榕政办〔2010〕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一日
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
(二○一○年五月 市发展改革委)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海西建设的重要一年。今年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复杂,坚定不移地继续深化改革,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省会中心城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福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意见》、省委八届七次全会、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十一五”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的总体部署,现就我市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围绕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切实”的工作任务,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以创新的举措应对挑战。把调整结构、加快转型升级的体制改革作为重点,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经济发展内在活力的体制改革作为关键,把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体制改革作为根本,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改革的新突破,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海峡西岸省会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
(一)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1、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一村一品”发展,指导培育示范典型(市农办、市农业局牵头)。
2、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继续做好土地承包后续完善工作,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机构。贯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妥善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市农办、市农业局牵头)。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集体土地管理,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市国土资源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