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就是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认真梳理本部门执行的行政处罚权,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根据“正当、平等、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执法范围等情况,细化为若干裁量的等级,每个等级规定一定的量罚标准,并依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违法事实、证据和悔过态度等因素,处以相对固定的处罚种类和量罚幅度,同时明确是否免予处罚或从轻、从重处罚的必要条件的制度。市直各部门在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过程中,应组织县、区相应部门一起参与,广泛征求县、区相应部门的意见。细化后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阶次,在全市行政区域同一系统内统一适用;国家部委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市直各部门应当在今年底前制定出本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并组织实施。各县、区政府所属各部门按照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阶次,组织贯彻实施工作,并做好监督检查。
四、切实加强对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四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把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等工作有机结合,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同时要注重加强理论研究工作,以推动实践的不断深入。各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指导和协调。政府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四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好本部门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四项工作,上级政府工作部门要在做好本部门工作的同时,督促下级政府的对应部门抓好落实。各级政府、各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当好本级政府、本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四项工作的参谋助手。
(二)组织得力班子。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四项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落实具体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明确工作任务、步骤和方法及相关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按质完成。
(三)加强沟通协调。各部门要加强工作交流与沟通,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工作意见、建议等,及时向市法制局反馈。市法制局要通过《政府法制工作简报》,综合各类有价值的信息,以交流经验,指导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