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004〕10号、国发〔2008〕17号、国办发〔2005〕37号以及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四项工作为抓手,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增加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为基本要求,以制度创新为着力点,以监督制约为保障,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按照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和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从制度上和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执法职权,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二)基本原则。依法实施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全面真实原则,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都应如实公开,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注重实效原则,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出发,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方便办事,不搞形式主义;便于监督原则,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强化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
(三)目标任务。按照整体部署、重点推进、分步实施的总体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四项工作为抓手,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3年的努力,使行政执法责任制成为各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制度,为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夯实基础。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行为,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畅通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规范和约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四项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惠府办函〔2005〕199号)的要求,在我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继续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形成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经常性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范围包括,所有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中所形成的有关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依法需归档管理的案件材料。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查阅行政执法案卷为主,评查采取集中调阅案卷和现场抽查案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必要时可通过询问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及时将本部门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形成的材料及时整理归档,根据本部门制定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和方案于每年第一季度对上一年度行政执法案卷归档情况进行评查,并及时将年度评查结果报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市政府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评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二)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