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纪律检查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通知
(沪绿容纪[2010]5号)
局直属各单位纪检组织:
根据中纪委《关于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意见》(中纪发[2010]10号)精神,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反腐倡廉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体系中的治本作用。局纪检组决定,在全局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上级纪委全会精神和中央《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任务要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贴近实际,注重实效,着力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促进绿化市容管理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通过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促使局属各单位切实将制度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抓好制度的建立、学习和执行。一是抓完善,健全制度体系。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清理,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二是抓学习,增强制度意识。加强广大干部职工对反腐倡廉重点制度的学习教育,教育党员干部人人知晓制度、自觉遵守制度、严格执行制度。三是抓执行,提高制度的有效性。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四是抓创新,增强制度的针对性。根据行业发展的新形势和管理职能的新变化,以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制度创新为重点,从源头上预防、从程序上防范,不断创新和改进管理方法。
二、主要工作和方法
1、认真梳理审核现有制度。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对现有制度的时效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和规范性进行一次全面审核。重点梳理检查各项制度是否符合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是否适应廉政建设的新要求新规定,是否能有效预防和解决关键环节中易发生的突出问题,是否涵盖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方面,现有制度是否细化、管用、规范。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对不适应新的管理职能的、不符合新的廉政规定的要重新修订,对过于原则的、不便操作的制度要进一步细化,针对管理中的盲区和薄弱环节要新建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