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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1年,大力解决交通行为中的痼疾。重点做好“六类人群”的宣传教育。即:做好营运驾驶人与公务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做好私家车驾驶员交通违法和交通肇事警示引导教育;做好军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做好中小学生文明交通教育;做好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交通出行常识教育;做好社区群众文明交通亲情劝导提示教育。通过组织专项检查,督促工作落实,促进交通参与者身体力行、文明礼让,努力实现安全带、头盔使用率明显提高,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路口、路段人行横道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酒后、超速、疲劳等危险驾驶行为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执法效率和科技应用水平明显提升。到2011年底,石家庄市区中山路、裕华路、和平路、友谊大街、中华大街、红旗大街、建设大街、平安大街、建华大街、体育大街、翟营大街、谈固南大街、槐安路、东岗路等道路沿线所有路口全部达到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标准,完成107国道示范路创建任务和正港线(S302)、石环线(S101)省道创建目标。

  2012年,巩固前两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成果,全面提升公路规划建设管理的精细化、标准化、一体化和现代化水平。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扩大活动实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聘请热心公益、社会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担任当地文明交通形象大使,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努力实现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文明素质显著提高,机动车交通违法率、事故率显著下降,城市和公路建成一批交通秩序好、事故少的“示范路”,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以及对交通环境的满意度大幅提高,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文明交通“五进”宣传教育覆盖面达到100%,城市交通参与者自觉使用过街天桥、人行横道等交通安全设施,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晓率达到100%,行人和非机动车守法出行率达85%以上,机动车驾驶人守法出行率达90%,中小学生、公务人员守法出行率达95%以上,完成全市境内207、307、308三条国道示范路创建任务和衡井线(S392)、平涉线(S302)、安新线(S233)、无繁线(S203)等主要省道示范路创建目标。

  三、活动内容

  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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