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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无锡市街头无偿献血点建设方案》的通知

  (一)环境要求
  街头献血屋和流动献血点应设置在人群流量大、人口数量多的商贸和休闲中心附近,且通电,供水,日常生活污水排放条件符合要求。
  (二)献血屋建设标准
  1.选址标准。献血屋应选址在人群流量大,采光、通风条件好,位置醒目的交通主出入口处。
  2.面积标准。献血屋使用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所,建筑安全、牢固、美观。在符合现行卫生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兼顾发展需要,设置采集全血与成分血工作空间。
  3.设施标准。街头献血屋内按标准配置空调、采血椅、血小板采集仪、电脑、干式生化分析仪、贮血冰箱、血小板振荡箱等相关设备及必需的办公用品。
  五、资金渠道
  无偿献血是社会公益事业,市、区各级财政应大力支持街头无偿献血点建设。街头献血屋配建和新建原则上由所在地块开发单位和所在区域政府负责。街头献血屋内设备配套所需经费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强力推进。无偿献血是造福于民的德政工程,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街头无偿献血点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牵头,并落实专人负责,根据建设方案分工要求,细化年度工作计划,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不折不扣完成建设任务。
  (二)明确责任,协调推进。市各有关部门要按各自工作职责,大力支持街头无偿献血点建设。市发改委要将街头无偿献血点建设纳入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实行目标管理;市财政局要统筹安排解决街头献血屋内设备配套所需经费;市规划局要尽快编制并落实全市街头无偿献血点设置规划;市建设局要按规划要求,在相关地块开发的公建配套项目中明确增加街头无偿献血屋内容,并确保相关地块无偿献血屋按标准建设到位;市城管局要做好流动献血车停车点秩序维护工作,确保流动献血点采血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卫生局要做好街头无偿献血点建设的各项协调工作,全面督促推进街头无偿献血点建设工作。
  (三)定期督查,确保进度。市献血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对各建设责任单位和部门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序进度推进项目建设和按标准配置设施设备。对于推进不力的有关部门和个人,将实行问责制,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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