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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政公用局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四)深入开展“双零双无”竞赛活动
  年初,局部署开展了“双零双无”竞赛活动,力争市政公用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实现零重伤、零死亡责任事故,无较大设备设施安全责任事故,无较大社会影响安全责任事故。6月,是竞赛活动“教育培训阶段”的总结阶段,也是“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落实阶段”、“七个一活动阶段”的推进阶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活动的开展,按照统一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把工作做细、做实。同时,要注意做好竞赛活动的信息上报工作。局将对竞赛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简报的形式进行通报,并作为总结评比的重要依据。
  (五)开展“市政公用安全进社区”活动
  市政公用行业关系国计民生,惠及千家万户,其生产供应安全工作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在活动期间,印制相关的安全宣传材料,主动同服务范围内的社区联系,利用物业公司、社区的宣传栏,宣传市政公用安全知识,并深入社区,发放宣传材料,组织图片展示,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六)开展“燃气安全进校园”活动
  以“关注燃气安全、创建平安家园”为主题,围绕提高中小学生安全用气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组织全市中小学校积极开展燃气安全进课堂、查身边的燃气安全隐患、“燃气安全知识进我家,安全用气靠大家”燃气安全宣传、校园燃气设施改造大行动、“泰能杯”燃气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发动中小学生自觉学习安全用气知识和技能,形成全社会每个家庭都来关注用气安全的环境氛围。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活动的开展,加强组织领导,早计划、早安排、早着手、早准备,大力营造“人人关心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要高度重视,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并落实相关人员,安排必要的经费,积极参加广告宣传和教育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正常、有序、顺利进行。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以及黑板报、内部报刊、漫画等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营造舆论氛围,杜绝违章、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各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及重点活动(每项活动应有具体的名称、日期、地点及参加人员)于5月25日前、活动总结于7月5日前报局安全监察与科技开发处。

  附件: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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