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积极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基层党建工作基本原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各项制度,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的内容和方式。要紧紧围绕各个时期本系统的中心任务,找准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在扩大党员参与面、提高实效性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完成各项任务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有一流作风、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目标,深入开展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活动,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扩大基层党建工作的覆盖面,加强对工青妇群团工作的指导,坚持以党建带团建,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广泛开展争创文明机关(单位)、文明行业和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等活动,力争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县市局跨入文明机关(单位)、文明行业的行列。大力推进质监文化建设,着力培育弘扬质监精神,广泛开展各项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努力营造团结活泼、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网络,开辟党建园地、党员论坛和文化讲坛等栏目,加快推进基层党建信息化建设。
(十九)切实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四个文件,进一步健全落实党员经常性教育、党的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和流动党员管理等制度,使每个党员都自觉地把自己置于党组织的监督管理之中。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党支部活动,支持党支部充分履行对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的职责。建立健全服务党员和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从思想、工作、生活上热情为党员解惑释疑、排忧解难,增强党内凝聚力和向心力。以党员先锋岗、党员奉献日、党员责任区、党员志愿者、党员结对帮扶等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党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和社会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党内奖惩制度,注重培养树立党员先进典型,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注意在各项重大任务中考察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特别要重视在高学历、高职称的优秀青年人才中发展党员,以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二十)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抓基层党建的责任意识,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形成以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成员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各级局党委要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党委主要领导对党建的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党委成员要通过建立党建联系点,加强对分管单位和部门党建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把抓基层党建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之中。要全力支持机关党组织大胆履行职责,落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党委的有关会议并参加行政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干部考核等工作的有关规定,在重要决策和干部任免、奖惩等方面要听取机关党组织意见,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完成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要在党员教育培训和基层党组织活动等方面加大经费投入,党建经费要列入年度预算。积极探索行政垂直管理与党的关系属地管理两种体制紧密结合、互相协调的管理模式,搭建系统党建工作的交流和协调平台,形成“三级联动”的党建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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