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预警通知
各市教育局: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件中,溺水是造成广大中小学生尤其是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件又进入了高发期。近期我省安庆市岳西县、淮北市杜集区、蚌埠市怀远县、合肥市肥西县等地已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这些溺水事故的发生,给死亡学生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也给学校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全省各地要总结过去经验,结合新的情况,采取切实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发生。为切实落实教育部门教育管理职责,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安全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预防上来,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避免此类事故的再度发生。
二、建立课前安全教育制度,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从现在开始,各学校要在每周一第一节课前或周一学校升旗活动时开展十分钟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当前重点是防溺水教育,要教育学生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在上下学途中不下江(河)、池塘戏水玩耍,一旦发现同学下水游泳要及时劝阻,及时报告老师或周边成年人。并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和逃生方法。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严格贯彻执行《
教育法》、《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结合本地实际,继续深入推进“安徽省学校安全年”活动,根据学生的生理特点,通过班(队)会、宣传栏、专题报告、播放安全教育光盘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防溺水等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使其自觉远离危险地区。
三、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社区(村)的联系。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使家长在中小学生上学放学路上,节假日期间等脱离学校和老师监管的时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对孩子进行教育与监管,共同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
四、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要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及学生上、下学途中有安全隐患的水域排查,设置警示标志,落实管理职责。要建立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管理不善、工作不到位造成学生溺水事故多发的地方、部门和学校,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