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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突出重点,提升水平。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把城乡结合部、入城口、主要道路及交叉点的造林绿化、园林艺术水平的提高作为重点,建设一批有创意有特色的绿地景观。中心城区要抓好绿化的布局调整,努力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远城区重点抓森林植被数量的增加,提高森林覆盖率。

  (五)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加强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领导,成立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推进我市创建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市直相关部门及有关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市创建工作,同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等管理制度,加强检查督促,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总结、部署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六)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市财政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工作需要落实创建资金,保障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石家庄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石家庄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三年任务分解表(略)

  附件1
  石家庄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张树志    副市长

  副组长:

  常志卷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建秋    市林业局局长、市绿化办主任

  成员:

  周书献    市政协财经委主任

  薛建廷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省会文明办主任

  李英波    市园林局局长

  赵顺法    市发改委主任

  李和平    市财政局局长

  王晓临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李文昌    市建设局局长

  贾连海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维德    市水务局局长

  李耀峰    市文化局局长

  张炬     市环保局局长

  王玉国    市旅游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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