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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任务分解

  为确保创建森林城市工作顺利进行,将主要任务分解到六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组

  1.负责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创建森林城市的精神,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掌握创建工作动态,协调处理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2.负责拟定和落实阶段性、区域性、专项性突击工作和资金计划,协调其他专门小组工作;

  3.负责与省政府、国家创建森林城市组委会业务联系,根据创建工作进度和工作需要,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来我市调研考察和专题指导;

  4.负责创建资料的申报、整理、综合、归档工作;

  5.负责对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进展、效果和工作方法、实施措施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6.负责督促和指导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7.负责日常接待和会务工作;

  8.负责编印创建工作情况简报。

  牵头单位:市绿化办;成员单位:市宣传部、市政协财经委、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建设局。

  (二)规划组

  1.负责编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

  2.负责创建指标的组织安排、检查指导;

  3.负责重点工程绿化和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导、督查;

  4.负责城郊结合部、入城口、主要道路(河段)及道路交汇处和老城区绿化改造与提高的指导、安排;

  5.负责城市综合整治中的绿化调整、改造及亮化工程的指导、安排;

  6.负责公园绿地精品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并监督服务。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成员单位: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宣传组

  1.负责拟定创建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查;

  2.负责创建工作专题报道。在不同阶段,组织市以上新闻媒体搞好专题宣传并滚动式专题宣传报道;

  3.负责电视专题片、电视专栏和党报党刊专版的编辑、制作;

  4.负责创建活动的社会宣传;

  5.负责编辑印制大型宣传画册、光盘。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成员单位: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广电局、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旅游局、石家庄日报社、团市委、市妇联及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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