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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区2010年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三)旧城改造项目收储:计划实施收储的项目5个,面积321.56亩。

  (四)新客站项目土地收储:按照规划要求计划收储国有土地213宗,面积约5046.21亩。

  (五)药博园项目土地收储:计划收储7宗,面积488.05亩。

  (六)铁路入地项目土地收储:计划收储43宗,面积约1673亩。

  (七)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收储:计划收储47宗,面积约9457.716亩。

  (八)滹沱新区土地收储:按照规划和项目建设进度要求,计划收储土地6550亩。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为确保今年土地收储工作落实到位,市政府对每一项土地收储都明确了责任单位。污染企业搬迁收储工作由市工信局负责完成;药博园项目收储工作由市药博园管委会负责完成;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项目由各区政府负责;新客站项目由市城投公司负责拆迁,市国土局组织土地收储;农用地转用、征用项目由市国土局落实征地指标,并负责组织实施征地工作;滹沱新区由滹沱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铁路入地项目由市铁指办负责,移交市国土局收储。各收储项目责任单位要切实将土地收储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按期完成收储任务。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区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沟通,搞好配合,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意识,对列入今年储备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进度、明确各项手续、简化办事程序。

  (三)强化资金保障。市财政部门要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额5%提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纳入土地储备专项资金,按月核拨至市土地储备机构,保证土地收储资金及时、充足拨付。专项资金不足的,市土地储备机构要充分发挥地产集团融资平台作用,积极与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强合作,拓宽土地储备融资渠道,通过银行贷款或利用信托理财产品、向社会发行债券等合法方式筹集补充,全力保证土地收储资金。

  附件:

  1.企事业单位搬迁土地储备项目一览表(略)

  2.城中村改造土地储备项目一览表(略)

  3.旧城改造土地储备项目一览表(略)

  4.药博园区域企事业单位搬迁土地储备项目一览表(略)

  5.新客站区域土地储备项目一览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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