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合农监[201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近年来,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惠农和减负政策,深入治理农民反映强烈的涉及农民负担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全市农民负担总体形势平稳,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农业税取消之后,农民负担明显减轻,有些干部的减负意识有所淡化,对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有所松懈,对新形势下出现变相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经营性服务收费不规范、乱收费领域有所转移等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的形势依然严峻,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对加快推动合肥城乡统筹一体发展的重要意义,澄清和消除各种模糊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扎实做到全市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做好当前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促进城乡统筹一体发展这一主题,以加大合肥市《关于建立预防和控制农民负担反弹体系的意见》贯彻力度为主线,以认真落实各项减负惠农政策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重点,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强化措施,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力争涉农负担恶性案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涉农负担信访不增加,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
围绕上述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监管重点,加大农民负担重点领域治理力度
近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对“三农”扶持力度的加大,农民负担的构成已发生很大变化。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当前重点从以下四方面强化监管工作,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一)加强对农民应得补贴补助和补偿的监督管理,严防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部门责任制要求,把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切实抓好负责所辖范围的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动物防疫补贴、水库移民扶持政策、退耕还林补贴等惠农资金发放的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一卡通”发放方式,确保各项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严禁擅自收取农户财政补贴“一卡通”银行存折,提取农户补贴资金抵扣各种费用和集资款,严禁在农户领取财政补贴农民资金时,强制搭售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