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全市公办、民办中学教师的职务培训、新任教师培训、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各级培训基地培训教师培训、中层干部培训;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公办、民办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职务培训、新任教师培训、区级骨干教师培训、中层干部培训;各中小学校主要负责组织校本培训,并协助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教师学历教育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需要纳入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实施海外培训,加快教育国际化人才培养步伐。继续实施优秀校长(含各级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的海外培训计划。
(三)加强校本培训。教师职务培训中的校本培训调整为20学时;骨干教师培训中的校本培训调整为30学时;新任教师培训的校本培训调整为60学时。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学校校本培训能力评价。通过评价的学校可自行组织校本培训,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未通过评价的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其他具备条件的学校开展校本培训。市、区、校要加强校本培训课程设置、校本培训活动、校本培训结果等方面的管理,切实发挥学校在教师继续教育中的基地作用。
(四)加强继续教育机构与教育教学研究部门和高校的合作,努力构建“研培合一”的新模式。加强课程建设合作,教育科研部门负责将重大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开发为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加强教学过程合作,科研人员要参与中小学教育教学过程,指导中小学教师开展研究,总结、反思自身的教育教学经验,促使理论与实践、继续教育与教学过程的有机结合,指导中小学教师在课题研究中接受培训,在培训中学习研究;通过培训,帮助教师更新知识,培养、提高教师研究能力。
三、不断健全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和办学机构,建立一批示范性的教师继续教育基地
(一)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市级培训经费、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开发和评审继续教育课程、组织全市教师继续教育证书验印及继续教育评估监督和检查总结工作。
(二)海外培训遵循“统一规划,两级管理”的原则。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海外培训总体规划、培训计划、安排年度培训任务、遴选人员、鉴定培训成绩、协调境内外事务、落实培训经费、监督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等相关工作。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所辖学校的报名、资格初审,落实区所承担的经费,督促所辖学校(单位)落实所承担经费,保证所辖学校和单位推荐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各区应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
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教师〔2002〕3号)的要求,按照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的原则设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教师继续教育机构,建设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区教师继续教育机构按照分工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并建设成为本区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培训、研究和服务中心;教师教育政策咨询和指导中心;为教师研修学习提供必要的场所、设施、设备和资源等良好环境,积极发展现代远程教育,辅导和帮助教师开展自主学习。
(四)鼓励高校积极参与教师继续教育。本市高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拓展学校参与教师继续教育的教学、科研和服务功能,为深圳基础教育师资培养做出贡献。要加强与国内外名牌师范大学的合作,在国内外建设一批高层次的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对参与教师继续教育的高校,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采取项目资助的办法给予经费补贴。
(五)加强示范性培训基地建设。市教育行政部门拟建立国家级教师继续教育示范基地。鼓励区教师继续教育基地按照国家级区级基地标准建设,对具备条件,且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创建经费投入的,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1∶1的比例给予建设补贴。
四、更新教育观念,创新教师继续教育模式,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一)优化课程设置,借鉴国内外教师继续教育先进课程理念,引进一批优秀的教师继续教育课程;适度扩大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开放程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课程开发;制定继续教育课程认定制度,面向全市进行部分课程招标。通过独立开发或合作开发等方式,构建适应教师专业化发展需要,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深圳教师继续教育课程体系。
(二)教师继续教育职务培训每年60学时。其中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校本培训学时计入总学时,其他经市、区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按管理权限批准开设的课程,计入总学时;教师参加教育教学科研、指导年轻教师、制作课件、撰写论文论著、开设继续教育课程等工作可折算为继续教育学时,每年的折算学时不得超过30学时。担任继续教育的授课教师或教师参加学历培训和高一层次学历培训的,可免修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教师参加经批准纳入市继续教育网上课程学习的,考核合格后可计入学时。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海外培训的教师,免修3年继续教育学时。
(三)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实施证书验印制度,具体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师的继续教育考核成绩及学时数作为其年度考核、评优、职务晋级、聘任的必备条件。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将教师继续教育指标纳入市、区教育督导和学校等级评估内容。
(四)全面开展新课程教师培训工作,按照“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全市统筹安排分阶段展开教师全员培训。培训内容为《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各学科课程标准和相应的教材为重点。培训模式和组织形式应多样化,提倡参与式培训,充分发挥校本培训的作用,切实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采用卫星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等现代远程教育手段,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