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银川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0〕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宁东基地管委会、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自治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和银川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银川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闭幕后,自治区人民政府转交银川市办理代表建议9件、政协提案47件,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转交银川市政府办理议案6件、代表建议69件、政协提案431件。按照市政府的安排,为切实做好今年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
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是
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重要职权,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物,行使当家做主权力的重要形式。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责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和途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提交建议、提案的形式监督政府工作和参政议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律职责。认真办理落实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对巩固扩大科学发展观成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两个最适宜”城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各部门一定要提高对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办理工作列入到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规范的办理工作制度,切实做到“一把手”负责制,确定分管领导亲自抓,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经常过问、审定答复意见,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到早部署、勤检查、多研究,确保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注重实效,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
各承办单位要把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体现在办理工作中,在解决实际问题上狠下功夫,把提高代表和委员的满意率和问题的落实率作为根本落脚点。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具备解决条件的,要认真解决;由于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所反映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的,要向代表、委员实事求是地做好解释说明,争取代表和委员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