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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2010年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与教育行政部门沟通合作,共同组织监督检查,对落实整改意见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学校要协同教育行政部门研究解决方案和措施,或向当地政府通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对在执法中发现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总结上报。
  (三)市卫生监督所负责直管学校的监督检查,并做好对各县(市)、区的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四)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按方案要求按时完成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10年11月8日前将总结材料及附表(数据统计截止到2010年10月31日)上报宁波市卫生监督所(含电子版)。市卫生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联系人:宁波市卫生监督所直属分所周湘盈;联系电话:87361106;电子邮箱:zhouxiangying1982@126.com;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路237号;邮政编码:315010。

  附表:1. 浙江省2010年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汇总表
  2. 浙江省2010年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检查汇总表
  3. 浙江省2010年学校教学卫生、生活设施卫生监督检查汇总表

  附表1
  浙江省2010年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汇总表

  填表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学校类别

辖区学校数

检查学校数

市政供水饮水直供学校数

自备供水

二次供水

分散式供水使用前消毒学校数(农村水厂)

消毒产品有卫生许可批件学校数

提供开水学校数

2010年因饮用水卫生发生传染病起数/学校数/发病人数

水源卫生防护合格学校数

蓄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学校数

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学校数

水质合格学校数

蓄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学校数

供水设备周围无污染物学校数

水质合格学校数

农村

小学

 

 

 

 

 

 

 

 

 

 

 

 

 

 

中学

 

 

 

 

 

 

 

 

 

 

 

 

 

 

县镇

小学

 

 

 

 

 

 

 

 

 

 

 

 

 

 

中学

 

 

 

 

 

 

 

 

 

 

 

 

 

 

城市

小学

 

 

 

 

 

 

 

 

 

 

 

 

 

 

中学

 

 

 

 

 

 

 

 

 

 

 

 

 

 

普通高校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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