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植树造林全程优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林业(农林)局:
植树造林是林业建设实现全程优化目标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基础。为了全面提高我市造林绿化质量和效益,推进全市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局党组关于林业全程优化管理的总体部署,现将沈阳市植树造林全程优化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植树造林工程化
(一)各区县(市)要严格按照全市“三大工程”、“四大基地”、“五大空间”的总体规划以及国家三北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省政府有关绿化工程下达的任务上报年度造林计划,其它造林为计划外造林。
(二)对计划内造林实行工程化管理,造林前必须进行施工作业设计,必须按设计施工。施工作业设计要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06)有关要求进行。
(三)推行开工报告制管理,即计划内造林由各区县(市)林业主管部门向市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的规划设计、任务落实、整地、苗木、资金以及队伍等前期准备情况,经审查符合开工要求或具备开工条件的,由市林业局批准开工。经市林业局批准开工的项目可纳入本年度或本季度生产计划,享受国家、省、市有关补贴政策。未经批准的项目纳入计划外管理,不享受有关政策。
(四)制定《沈阳市植树造林施工作业标准》,造林整地、采购苗木、栽植、抚育等作业要严格按照标准操作。
(五)每个工程项目都要配备工程监理,负责工程的进度、质量等监督管理。建立沈阳市工程监理库,工程监理由市、县两级林业主管部门指派。
二、工程造林规模化
(六)国、省投资建设的重点防护林工程,小班造林面积要达到15亩以上。
(七)市投资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规模要达到以下要求:
1、沈西北边界防风阻沙带工程,整段或整块推进,每段长度达到1公里以上,每个独立地块或若干个相连地块造林面积要达到100亩以上;
2、法库县荒山造林工程,按小流域或整山规划造林;
3、河流绿化工程,按全流域规划造林;
4、农田林网建设,按区域规划,整区推进;
5、一般地区成片造林,近郊区小班面积要达到50亩左右、远郊区小班面积要达到100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