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学籍管理。201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学籍管理的统一规定,为新生注册学籍,并采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学生电子学籍档案。9月20日前上传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在9月底前上传至市教育局备案。
六、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让家长和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以大局为重,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三)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实现就学零障碍,做到“两个百分之百”,即百分之百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并百分之百享受与城市户口学生“同城待遇”。
(四)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指导意见,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本行政区适龄儿童少年总数及学校的办学规模,科学合理的划分学区,确保100%覆盖本行政区。科学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市区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三县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备案。
(五)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布局调整力度,以内涵发展为主题,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统筹做好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合肥市教育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10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咨询举报电话
部 门 咨询电话 举报电话
合肥市教育局 2633713 2626907
瑶海区教育局 4474194 4487427
庐阳区教育局 5699982 5699995
蜀山区教育局 5597677 5597673
包河区教育局 3357137 3357136
新站区社会事业局 4227855 4227855
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3679212 3679104
高新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5318011 5318011
肥东县教育局 7711156 7730119
肥西县教育局 8850403 8841757
长丰县教育局 6671595 6671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