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强化对重点用能企业、污染源的监管。组织开展能源计量专项检查,指导企业加强能源计量基础管理,合理配备能源计量检测设备,支持企业提高三级计量水平,主要用能环节要完善三级计量,并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依据。进一步推动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指导企业科学编制“十二五”节能规划。推动企业节能工作持续开展。 2010年底以前完成6户年耗能5000-50000吨标准煤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验收。同时扩大节能监管范围,将全市年耗能3000-5000吨标准煤工业企业纳入重点用能企业监管范围,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指导工作。切实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组织开展环保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查处并有效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挂牌督办,督促企业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在公共领域和重点用能企业大力推行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工作。今年率先在行政中心大楼、全市公共建筑热计量改造工程、园区路灯照明工程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制定合同能源管理方案实施节能改造。
4、加强重点用能企业、污染源的监测。2010年,在原有能源管理信息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节能监察综合信息系统,实现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数据及时准确的监测。完善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通过监控网络建设,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督促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落实污染物减排,环境监测部门要采取常规监测和突击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测,有效督促我市企业全面实现达标排放。
5、坚决压缩淘汰落后产能。2010年底前,电力行业淘汰小火电机组5000万千瓦以下、焦炭行业淘汰炭化室高度4.3米以下的小机焦(3.2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建材行业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等。加大对国家和自治区限期淘汰落后产能和已明令淘汰的“新十五小”企业跟踪检查,坚决杜绝“死灰复燃”。
6、实施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攻关行动。鼓励企业围绕我市能源化工、建材等行业中的节能减排重大技术需求,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研究、攻关活动。年内实施利用煤泥、除尘煤、煤沫制煤棒替代无烟煤节能技术攻关和轻型抗震建筑结构体系水泥钢丝网架聚苯乙烯夹芯板产业化开发2个项目。
7、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2010年,重点在化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推进清洁生产,进一步提高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质量。年内完成8户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督促已审核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项目,落实节能减排工程。对于不能完成削减任务,达标无望,无法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审验收的企业和工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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