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提高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统筹层次,年内实现医疗、生育保险市级统筹。
10、年内在本市区域内启动实施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11、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兴庆区
一、全民创业
1、2010年工商注册登记企业、个体工商户数量较2009各增加10%,新创办190个小企业,培养小老板190个,开发创业项目150个,创造新岗位1900个,建立创业标准厂房1.6万平方米,小额担保贷款发放500万元。
2、创业引导培训1300人;“GYB”培训240人,“SYB”培训90人,“IYB”培训30人,创业能力培训合格率达到85%。
二、促进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岗位9000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50人,本级财政购买公益性岗位40个。
2、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 %以内。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
3、高校毕业生见习100人,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80人,引导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60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
4、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引导性培训1000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1400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培训1100人),城镇在职人员培训1900人。农村转移培训人数800人,基本技能培训(阳光培训)1000人,职业技能鉴定600人,就业援助工程(贫困和零就业家庭)培训110人。
5、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在0.75万人,工资收入0.41亿元,人均收入5500元。有组织输出人数0.3万人,输出人员情况微机录入率不低于85%。
6、用于就业和发展劳务产业的资金占当年本级财政预算收入的1%以上。
7、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农民工工资清欠率达到98%以上。开展落实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试点工作。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妥善解决1万人的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
2、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1.8万人(含高校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费用平均报销率达到50%以上。
3、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10年参保率达到50%以上。领取养老金的村干部、失地农民资格认定率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