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创业引导培训1000人;“GYB”培训240人,“SYB”培训90人,“IYB”培训30人,创业能力培训合格率达到85%。
二、促进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岗位5000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00人,本级财政购买公益性岗位50个。
2、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 %以内。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
3、高校毕业生见习50人,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50人,引导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40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
4、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引导性培训800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1100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培训950人),城镇在职人员培训1500人。农村转移培训人数2400人,基本技能培训(阳光培训)2200人,职业技能鉴定1700人,就业援助工程(贫困和零就业家庭)培训160人。
5、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在2.75万人,工资收入1.51亿元,人均收入5500元。有组织输出人数1万人,输出人员情况微机录入率不低于85%。
6、用于就业和发展劳务产业的资金占当年本级财政预算收入的1%以上。
7、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农民工工资清欠率达到98%以上。开展落实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试点工作。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7730人,参保职工14130人,实际缴费人数12990人,当期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金额达到5780万元。妥善解决1850人的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
2、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5000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8000人(含高校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费用平均报销率达到50%以上。
3、参加失业保险12390人,当期失业保险费征缴总额达到500万元。
4、参加工伤保险14100人,其中农民工参保2300人。
5、参加生育保险2500人。
6、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10年参保率达到50%以上。领取养老金的村干部、失地农民资格认定率达到95%以上。
7、年末在本市区域内施行基本医疗保险“一卡通”制度,实现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购药联网结算。
8、建立以总额预付为主体,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为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