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330国道莲缙段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丽水市交通局《关于要求对330国道莲缙段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查的请示》(丽交〔2010〕8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由省公路管理局组织召开330国道莲缙段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查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详见附件。
二、会议时间:2010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四、会务工作委请丽水市交通局办理。
附件:参加单位名单
二○一○年六月一日
(联系人:彭文川,电话:87811283)
附件
参加单位名单
参加单位 参加人员
省发改委 1人
省水利厅 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