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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龙游县平山桥至团石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龙游县平山桥至团石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龙游县交通局:
  你局《关于上报龙游县平山桥至团石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请示》(龙交〔2010〕33号)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龙游县平山桥至团石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10〕1号)确定的工程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总投资、工期,以及施工图审查专家组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采用原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19.0米,路幅布置为:2×0.5米土路肩+2×1.5米硬路肩+4×3.75米行车道,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梁设计荷载标准采用公路-I级,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汪船头大桥通航标准为Ⅳ级。
  二、同意路面面层采用5厘米厚AC-13C型沥青砼+7厘米厚AC-20C型沥青砼,基层采用22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采用20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
  三、根据省港航局《关于龙游县汪船头大桥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论证报告的审查意见》(浙港航函〔2010〕6号)中同意汪船头大桥双向通航的意见,同意汪船头大桥上部结构变更为(5×25+5×25)米预应力砼小箱梁+(40+65+65+40)米连续箱梁+3×25米预应力砼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或实体墩、桩基础和肋板桥台、桩基础。其余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墩,桥台采用U型桥台、扩大基础。
  四、该项目的施工图预算严格控制在概算以内。
  五、设计单位已参照施工图审查专家组意见及施工图设计初审报告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同意修改后的施工图交付使用。
  六、请建设单位做好该项目下阶段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施工、监理单位,组织工程施工,督促设计单位做好施工期的服务工作,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建成通车。
  七、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作重大修改或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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