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2010年安全迎汛树木清理工作的通知
(京绿资发〔2010〕9号)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市有林部门,市属国有林场、苗圃:
为落实2010年全市安全迎汛责任制,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及市园林绿化局安全迎汛职责,为保证落实防汛工作要求,做到安全平稳度汛,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做好行洪河道树障的清除工作,及时清理雨天城区倒树,负责组织协调因防洪抢险等紧急情况采伐林木及备案登记上报工作。重点做好城市绿地内防洪泄洪区、主要公路、道路两侧及居住区、居住小区内危险树木清理工作。
二、安全迎汛期
2010年6月1日-9月30日,共4个月。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安全防汛工作。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市有林部门和市属国有林场、苗圃,要明确工作主管领导和责任部门,指派具体工作人员负责组织落实防汛抢险中清理树木工作任务。
(二)依法履行法定审批手续。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危险树木,应抓紧履行申报审批手续,及时清除安全隐患。因防洪抢险等紧急情况确需采伐林木,要依照相关规定,组织做好协调采伐清理及备案登记上报工作。同时,要做好树木补植补造工作。
(三)实行防汛工作月报制度。各有关单位因防洪抢险及处理树木倒伏采伐林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当地区、县园林绿化局,由区、县园林绿化局负责填写防汛工作月报(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