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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规范做好滨河森林公园植物种植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规范做好滨河森林公园植物种植工作的通知
(京绿城发〔2010〕6号)


各有关区、县园林绿化局,各滨河森林公园建设单位:
  目前,全市滨河森林公园已进入全面建设期。植物是园林景观的主体,其生长状况、种类组成和景观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园林绿地多种功能的发挥,关系到公园绿地的建设质量和水平。针对各滨河森林公园建设中存在的植物种植过密、植物种植土壤处理、成品保护不规范等问题,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科学处理公园植物种植密度问题
  为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人工密林的景观效果,在滨河森林公园方案设计时,均适当增加了单位面积内植物种植量。但各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科学种植的原则,妥善处理绿地内植物种植密度问题。应坚持快长、慢长树相结合,不同树龄、不同规格树木相结合,不同树形、不同姿态树木相结合的原则,做到疏密结合、自然种植,种植密度控制在每亩30-40株乔木为宜(不含林窗和其他开放性空间所占面积)。禁止为单纯追求工程量,砍伐现状树木以新植树木,以及过度密植等不科学植树行为,造成资源、资金浪费。
  二、认真解决好植物种植土壤处理及成品保护的问题
  滨河森林公园现状土地多为河滩地,土壤结构、土壤肥力较差,不适合植物生长。为此,各单位在植物种植前应充分考虑植物的适生性,按照《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9)中对植物种植土壤要求,做好土壤改良工作,认真做好种植后树木修剪、灌溉工作,确保植物的成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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