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优秀单位的决定
(吉政函[2010]74号)
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政府工作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 《2009年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实施办法》的规定,牢牢把握 “工作落实年”这一主线,认真履行部门职能,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的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有的创历史最好水平,有的指标增速居全国前列,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调动省政府各部门及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2009年度省政府工作部门年终绩效评估结果,省政府决定,授予吉林省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 “2009年度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优秀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和奖金。
省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部门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立足新起点,再创新业绩。同时,希望省直各部门、各单位都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的旗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不断进取,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为构建和谐吉林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09年度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优秀单位名单
二○一○年五月八日
附件
2009年度省政府工作部门
绩效评估优秀单位名单
(共计14个)
一、经济调节和经济管理类: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商务厅
二、社会管理和政务管理类: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卫生厅
吉林省新闻出版局
三、市场监管和执法监督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