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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口岸发展的若干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口岸发展的若干意见
(赣府厅发〔2010〕21号 2010年4月14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口岸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口岸综合效能,充分发挥口岸的重要作用,促进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快全省口岸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口岸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口岸发展是扩大开放的迫切需要。口岸是对外开放的重要基础之一,是参与国际交往的重要平台,是一个地区开放程度、综合实力和对外形象的集中体现。近年来,全省口岸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口岸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铁海联运快速发展,开辟国际和地区航线取得新突破,电子口岸建设稳步推进,通关效率居中部领先,口岸货运量和进出境旅客快速增长,口岸枢纽作用日益凸显。但是,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和开放型经济快速发展,对口岸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与当前对外开放的趋势和需求相比,口岸数量偏少,发展不平衡;口岸基础设施薄弱,配套不完善;口岸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发展机制不健全。这些问题迫切需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二)加快口岸发展是优化发展环境的必然要求。通过加快口岸发展,优化口岸资源配置,改善口岸监管条件,建立完善的现代口岸物流体系,营造快捷、高效、畅通的口岸环境,有利于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塑造江西良好的对外开放形象;有利于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扩大国际经贸往来和对外友好交往,增强我省参与区域和国际合作竞争的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口岸在扩大开放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没有大口岸就没有大开放的意识,切实增强加快口岸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推进全省口岸建设与发展。
  二、明确加快口岸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三)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大口岸、构筑大平台、发展大物流的要求,加快口岸建设和发展的步伐,提高口岸通关效率,降低口岸物流成本,提升口岸整体功能,发挥口岸综合效应,促进更大规模和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四)主要目标。在“十二五”口岸发展规划期内,以南昌航空口岸、九江水运口岸两个国家一类口岸为中心,以赣州、上饶、新余、鹰潭、吉安为重点,规划建设一批铁路、公路和水运口岸作业区,力争形成3-5个具有龙头作用的口岸经济区,基本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口岸体系格局,构建航空、水运、铁路、公路多式联运的口岸物流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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