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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关于高峰快线31线路票价的批复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高峰快线31线路票价的批复
(穗价函[2010]263号)


第二巴士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高峰快线31线路票价的请示》(二巴函〔2010〕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市交委《关于开行高峰快线31线路的批复》(穗客管函﹝2010﹞44号)同意你公司开行高峰快线31线路。根据我市公交线路票价核定办法,现核定高峰快线31线路(新市墟-天河立交)票价为空调车2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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