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经济合作局关于外地驻淄办事机构登记证检验的通知
各外地驻淄办事机构:
根据《
淄博市外地驻淄办事机构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2009年度《外地驻淄办事机构登记证》检验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验范围:2009年10月31日以前在淄博市经济协作办公室登记备案并领取的《外地驻淄办事机构登记证》的外地驻淄办事机构。
二、审验时间: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7月27日。
三、审验需提报的材料:《外地驻淄办事机构登记证》副本,年检登记表2份,2009年度办事机构工作总结1份。
四、审验地点:淄博市鲁泰大道30号市经济合作局二楼经济合作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