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
(哈教发〔2010〕23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5月3日上午,中央和省综治委相继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针对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的伤害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案件,周永康、黄建盛等中央和省委领导作了重要讲话,对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和市政法委的要求,现就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把维护校园安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校园安全关系重大。维护校园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教育部门和学校义不容辞的职责。各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从保护学生安全、促进教育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校园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维护校园安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分析和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担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校内部管理
一是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近期,全市教育系统要集中开展一次学校、幼儿园安全大检查。二是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由一把手负总则,对本地区、本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排查,重点是农村学校和幼儿园,对排查出的影响学校安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三是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加强对广大中小学生进行“品德教育、法纪教育、安全教育”三项教育活动,提高学生明辨是非、自我约束、自我保护的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四是要指导学校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兼职的安保人员和必要的防护装备;重点加强学校门卫力量,完善和落实门卫工作制度,建立校外人员登记或验证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组织教工治安联防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治安管理;指导学校在大门、围墙、宿舍等重点部位安装监控报警设备,严格落实“三防”措施。五是要组织开展校园管制刀具自查收缴行动,与学生逐一签订“无管制刀具保证书”,严防案件发生。六是建立联系点制度。市教育局领导和各处室对各区、县(市)和直属单位建立定点包片制度,加大对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点对治安状况复杂地区、工作条件薄弱学校进行督查指导,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挂牌督办,将影响学校安全的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阶段。各区、县(市)教育局也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并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