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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河县2010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河县2010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发改代赈〔2009〕526号)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安发改代赈[2008]537号文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市白河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储备项目的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搬迁规模及安置方式
  同意对白河县中厂镇石梯村等5个乡镇12个村214户、1000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并采取小集中和插花等方式安置。
  二、主要工程建设规模
  1、住房建设。新建搬迁群众住宅214户、20000平方米,户均93平方米,人均20平方米。
  2、道路工程。改造道路6公里,新建20延米桥梁3座。其中:中厂镇石梯村改造道路2公里;茅坪镇茅坪、田湾2个村改造道路1公里、20延米桥梁1座;四新乡彭家村改造道路1公里,20延米桥梁1座;卡子镇友爱村改造道路1公里;桃园乡石龙村改造道路1公里,20延米桥梁1座。
  3、供水工程。中厂镇石梯村水源工程1处,新建管道3公里。
  4、基本农田建设。改造农田500亩。其中:中厂镇石梯村60亩,四新乡彭家村120亩,卡子镇友爱村200亩,桃园乡联合村120亩。
  5、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茅坪镇枣树新打机井6眼。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984万元。其中:群众住房建设700万元,道路工程161万元,供水工程13万元,基本农田建设88万元,小型农田水利工程22万元。
  所需资金由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资金补助500万元,市、县级配套资金100万元,其余资金由搬迁群众自筹及投劳解决。其中国家补助资金中,用于群众住房建设300万元,道路工程118万元,供水工程9万元,基本农田建设57万元,小型农田水利工程16万元。
  四、脱贫致富方案
  原则同意方案中的脱贫致富规划。请加强对搬迁群众的技能培训和指导,抓好规划项目的实施和后期相关扶持配套政策的落实,使搬迁群众尽快增加收入,脱贫致富。
  请据此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单项工程设计按《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规定的权限审批,待计划下达后实施。

  附件:白河县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统计表

  二○○九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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