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哈政办发〔2010〕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2010年5月6日市政府第12次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现就调整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事宜通知如下:
张效廉市长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直接领导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局、监察局、市政府研究室;联系市专家顾问委员会。
姜 明副市长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主管政务公开和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市长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局、监察局、市政府研究室;分管市政府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统计局、环保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市接待办公室、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哈尔滨银行、哈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公司、哈技师学院、劳动技师学院;联系市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统战、台湾事务方面的工作;联系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系驻哈金融机构、保险机构、证券机构等方面的工作。
王世华副市长 负责城乡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工作。分管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城市供热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水务局(涉及城区方面的工作)、群力新区开发办公室、哈西客站地区管理办公室、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地铁集团公司、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各区以及民航、电信各企业、市邮政局、哈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等方面的工作。
丛国章副市长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开发区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哈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市电子仪表工业总公司、哈药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市工商联、科协、中省直科研院所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哈尔滨销售分公司、哈电业局、第二电业局、铁路局、港务局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