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紫阳县2010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发改代赈〔2009〕522号)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安发改代赈[2008]528号文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市紫阳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储备项目的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搬迁规模及安置方式
同意对紫阳县城关镇新桃村等6个乡镇11个村241户、1108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并采取小集中和插花等方式安置。
二、主要工程建设规模
1、住房建设。新建搬迁群众住宅241户、22160平方米,户均92平方米,人均20平方米。
2、道路工程。新修及改造道路11.5公里。其中:城关镇新桃村3公里,高桥镇双龙、何家堡2个村3.5公里,红椿镇盘龙、纪家沟2个村4公里,斑桃镇斑桃村1公里。
3、供水工程。新建人引工程8处、铺设管网18公里。其中:蒿坪镇龙泉村2公里,高滩镇高滩、龙虎、牌路3个村8公里,高桥镇双龙、何家堡2个村3公里,红椿镇纪家沟村2公里,斑桃镇麻园村3公里。
4、供电工程。架设0.4kv供电线路2.5杆公里。其中:红椿镇盘龙村1杆公里,斑桃镇斑桃村1.5杆公里。
5、河堤及平整场地。新修河堤200米、平整土地66亩。其中:城关镇新桃村平整场地10亩;蒿坪镇龙泉村新修河堤200米、平整场地3亩;高滩镇高滩、龙虎、牌路3个村平整场地15亩;高桥镇双龙、何家堡2个村平整场地10亩;红椿镇盘龙村平整场地20亩;斑桃镇麻园村平整场地8亩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1050万元。其中:住房建设841万元,道路工程74万元,供水工程74万元,供电工程12万元,河堤及平整场地49万元。
所需资金由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资金补助500万元,市、县级配套资金111万元,其余资金由搬迁群众自筹及投劳解决。其中国家补助资金中,用于住房建设332万元,道路工程60万元,供水工程61万元,供电工程9万元,河堤及平整土地38万元。市、县级配套资金用于群众住房及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
四、脱贫致富方案
原则同意方案中的脱贫致富规划。请加强对搬迁群众的技能培训和指导,抓好规划项目的实施和后期相关扶持配套政策的落实,使搬迁群众尽快增加收入,脱贫致富。
请据此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单项工程设计按《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规定的权限审批,待计划下达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