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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陕县2010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陕县2010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发改代赈〔2009〕521号)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安发改代赈[2008]527号文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市宁陕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储备项目的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搬迁规模及安置方式
  同意对宁陕县梅子乡女王村等5个乡镇24个村174户、655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并采取集中和插花方式安置。
  二、主要工程建设规模
  1、住房建设。新建搬迁群众住宅174户、11790平方米,户均68平方米,人均18平方米。
  2、道路工程。新修改造道路7.3公里,桥1座。其中:梅子乡女王村改造道路0.7公里;金川镇兴隆村改造道路0.6公里;四亩地镇四亩地村改造道路3公里;江口镇竹山、江镇2个村新修道路3公里,新修60延米便民桥1座。
  3、供水工程。新修净化池3座、铺设管道6.5 公里。其中:梅子乡女王村新修净化池1座,管道2公里;四亩地镇四亩村新修净化池1座,管道1.5公里;江口镇江镇村新修净化池1座,管道3公里。
  4、河堤工程。广货街镇蒿沟村新修河堤250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630万元。其中:群众住房建设505万元,道路工程73万元,供水工程28万元,河堤工程24万元。
  所需资金由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资金补助300万元,市、县级配套资金65万元,其余资金由搬迁群众自筹及投劳解决。其中国家补助资金中,用于群众住房建设196.5万元,道路工程61万元,供水工程22.5万元,河堤工程20万元。市、县级配套资金用于群众住房及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
  四、脱贫致富方案
  原则同意方案中的脱贫致富规划。请加强对搬迁群众的技能培训和指导,抓好规划项目的实施和后期相关扶持配套政策的落实,使搬迁群众尽快增加收入,脱贫致富。
  请据此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单项工程设计按《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规定的权限审批,待计划下达后实施。

  附件:宁陕县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统计表

  二○○九年五月六日

  附件:宁陕县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统计表

序号迁 出 地迁 入 地
乡 镇乡 镇
合计524174655625174655
1梅子乡小计1781梅子乡小计1781
女王村1255女王村1358
安坪村13
南昌村16南昌村16
生凤村212生凤村212
瓦房村15瓦房村15
2四亩地镇小计39149四亩地镇小计39149
四亩地村1237四亩地村1655
四树坪村14四树坪村14
柴家关村1256柴家关村1256
太山坝村621太山坝村621
严家坪村831严家坪村413
3金川镇小计1460金川镇小计1460
兴隆村1148兴隆村1148
小川村13小川村13
旬河村16旬河村16
六里村13六里村13
4江口镇小计54200江口镇小计54200
江镇村1450江镇村2276
江河村1347江河村1039
冷水沟村1349冷水沟村416
城关镇老城村14
江口镇沙坪14
新庄村624新庄村831
竹山村830竹山村830
5广货街镇小计50165广货街镇小计50165
沙沟722沙沟722
元谭415元谭415
蒿沟30101蒿沟30101
沙洛517沙洛517
架子沟410架子沟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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