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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领导协调小组建立政府工程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领导协调小组建立政府工程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0〕112号)


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随着我市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战略的深入实施,城市建设的加快发展,涉及城市大通道、城市框架构建以及公共建筑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不断增多,政府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资金、建设用地、拆迁、杆管线搬迁等协调工作大量增加。为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形成项目建设推进合力,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领导协调小组,建立政府工程领导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领导协调小组

  组 长 喻 双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副市长

  副组长 刘亦可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 庆 市规建局局长

  成员单位 江阳区政府、龙马潭区政府、纳溪区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委、市规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 、 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供电局、市建管中心,兴泸投资集团

  领导协调小组设办公室在市规建局,由市规建局副局长梁闯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领导协调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组织机制

  1.联席会议在市政府领导下,由江阳区政府、龙马潭区政府、纳溪区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委、市规建局、市国土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供电局、市建管中心、兴泸投资集团等单位和部门组成,各成员单位由分管领导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和责任人,并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参加定期联席会议。联席会议设办公室在市规建局,由市规建局副局长梁闯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如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人员变动,即由新任领导担当成员单位责任人及联席会议成员。

  2.联席会议每季度定期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召集,并负责提出会议议题、建议,提供会议讨论的各类材料、拟定须由会议议定的事项等工作。重大项目开工前一个月,或推进过程中遇突发重大问题经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分管市领导同意,可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联系会议,并可要求其他相关部门或单位参加会议,协调解决工程推进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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