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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高山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建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赵春来    市卫生局党组副书记

  郭平军    市审计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办公室主任:

  刘凯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兼)

  办公室副主任:

  赵金代    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正处级调研员

  尤振昌    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艳芳    市总工会副主席

  郭乃杰    市总工会副主席

  办公室成员:

  任安民    市总工会纪检组长

  宋庆深    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张建锐    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

  田斌     市总工会秘书长

  田书成    市总工会正处级调研员

  范玉霄    市总工会正处级调研员

  李明晨    市总工会正处级调研员

  马立峰    市总工会副处级调研员

  附件2
石家庄市“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
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管理办法(暂行)》,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是由政府推动、相关部门配合、工会组织具体承办,多渠道收集资金,为脱困无望、重大疾病、遭受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难以为继的职工提供救助,缓解其突出困难的互助性活动。

  第三条 “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坚持为职工服务的宗旨,积极倡导广大职工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自愿参加“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

  第四条 “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五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捐助、互助和实施困难救助活动。各级工会捐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向职工公开,并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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