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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五、活动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捐助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踊跃捐款,共襄善举。特困职工可以不参加捐款。

  (二)各级工会在接收个人捐助时须出具《河北省公益事业接收捐赠统一收据》,上级工会在接收下级工会上交捐款时要出具合法有效凭证。

  (三)要按照《石家庄市“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捐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各级工会要设立专门银行账户,按照工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统一纳入本级工会收支管理,实行明细核算。

  (四)各级工会要及时将捐助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捐助资金使用情况通过各级工会网站及媒体向社会公示。资金的捐助、管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审计部门审计和社会监督。

  六、组织领导

  (一)全市“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由各级政府推动,有关部门配合,各级工会组织具体承办。各级工会要按照分级组织、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捐助活动。

  (二)成立市“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领导小组,由市领导同志任组长、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每年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上年度捐助资金使用情况。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切实加强对捐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附件:

  1石家庄市“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2石家庄市“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实施细则(暂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
石家庄市“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

  傅世武    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

  副组长:

  刘明轩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

  左建平    市委副秘书长

  高庆洲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凯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李义春    市民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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