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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镇巴县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镇巴县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发改代赈〔2009〕512号)


汉中市发展改革委:
  汉发改代赈〔2008〕645号文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市镇巴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储备项目的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搬迁规模及安置方式
  同意对镇巴县仁村乡庄房村等5个乡镇21个村248户、1100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因地质灾害搬迁56户、235人),并采取小规模集中和插花方式安置。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住房建设。新建群众住宅248套、20900平方米,户均84平方米,人均19平方米。
  2、道路工程。新修道路4公里,改造道路12.9公里。其中:仁村乡改造道路4.5公里;麻柳滩乡改造道路1.6公里,新修道路1.5公里;观音镇新修道路1公里,改造道路2公里;简池镇新修道路1.5公里,改造道路1公里;杨家河乡改造3.8公里。
  3、供水工程。新建水源工程4处,蓄水池18座,铺设管网58.7公里。其中:仁村乡蓄水池2座,管网16.9公里;麻柳滩乡蓄水池2座,管网10.4公里;观音镇管网18.6公里;简池镇管网4公里;杨家河乡蓄水池14座,管网8.8公里。
  4、供电工程。新架设0.4KV供电线路7.6公里。其中:仁村乡1.9公里,麻柳滩乡1.6公里,观音镇1.4公里,简池镇1.2公里,杨家河乡1.5公里。
  5、平整土地。移动土石方10000立方米。其中:仁村乡2000立方米,麻柳滩乡2000立方米,观音镇2000立方米,简池镇2400立方米,杨家河乡1600立方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1055万元。其中:搬迁群众住房建设770万元,道路工程105万元,供水工程115万元,供电工程30万元,平整土地25万元,勘测设计、质监、标志等费用10万元。
  所需资金由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资金补助500万元,市、县级配套资金110万元,其余资金由搬迁群众自筹及投劳解决。其中国家补助资金中,用于搬迁群众住房建设330万元,道路工程35万元,供水工程90万元,供电工程25万元,平整土地20万元。市、县级配套资金用于群众住房及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
  四、脱贫致富方案
  原则同意方案中的脱贫致富规划。请进一步对规划进行补充完善,加强对搬迁群众的技能培训和指导,抓好规划项目的实施,使搬迁群众尽快增加收入,脱贫致富。
  请据此做好各项前期工作,群众建房设计由市发改部门审批,其他单项工程设计按《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规定的权限审批,待计划下达后实施。

  附件:镇巴县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统计表

二○○九年五月六日

  附件:
  镇巴县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统计表

序号

迁  出  地

安  置  地

乡镇

乡镇

合计

5

21

70

248

1100

5

19

49

248

110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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