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文化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转变。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快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内部改革,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服务功能(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牵头)。探索改革文化事业单位投资方式和拨款制度,逐步由拨款改为借、贷、投,由对文化事业单位的一般投入转变为对文化项目的投入,实现由“养人”到“养事”的转变(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财政局牵头)。大力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实行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做好国有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四、推进涉农体制改革,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
(一)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抓好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按照统筹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就业保障和社会管理“六个一体化”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体系,探索发展路径,积累城乡统筹发展经验(市委农工委牵头)。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消除附加在户籍上的城乡居民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等方面的不公平待遇。(市公安局牵头)
(二)加快城市管理领域改革。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整合机构职能,理顺职责分工,打破条块利益阻隔,继续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全面建立起以市级为主导、区级为主体、街道为基础的城市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同城化发展的理念,对正定、鹿泉、藁城、栾城实施按区管理,统一规划建设,对接基础设施,整合产业资源,创新体制机制,大力推进主城区与组团县(市)同城化建设进程。(市城管局、市规划局牵头)
(三)继续推进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建设,探索完善龙头企业、基地、行业协会、合作社、农民之间科学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年内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62%(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牵头);进一步完善农村财富积累机制,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市委农工委牵头);继续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年内市区二环路以内“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改制及集体资产处置工作。组团县(市)各完成1个村股份制改造。(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农工委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