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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粮油仓储设施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粮油仓储设施项目
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陕发改投资〔2010〕520号)


省粮食局、渭南市发展改革委、延安市发展改革委、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粮油仓储设施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0]809号),现将粮油仓储设施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具体项目、投资数额详见附表),支持方式为投资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市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要对各项目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负责。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征用、环境评价等管理要求。要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有关规定,加快项目设计、招标采购等前期工作,抓紧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此次安排的粮油仓储设施项目必须按照国家颁布实施的《粮食仓库建设标准》、《植物油库建设标准》、《粮食平房仓设计规范》、《粮食钢板仓设计规范》、《植物油库设计规范》等进行设计和建设,工艺上必须包括粮情测控、环流熏蒸、机械通风等普遍推广应用的工艺技术,主要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三、有关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同级粮食主管部门)、省粮食局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指导,定期到现场检查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照《粮油仓库验收规程》的要求做好装粮压仓和所属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所有项目原则上应在2011年3月底前建成,并将项目竣工验收结果在2011年4月底前报送我委,同时抄报省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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