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二至四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南府办〔2010〕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15号)要求,我市20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任务为1480亿元。结合我市实际,为加快推进我市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分解后的我市今年第二、三、四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季度投资完成情况
(一)全市投资完成情况
2010年1-3月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60.43亿元,为全年目标的10.84%,同比增长36.76%。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49.84亿元,增长37.51%。其中:基本建设投资71.68亿元,增长49.62%;更新改造投资24.34亿元,增长48.43%;房地产开发投资50.22亿元,增长38.67%。
(二)全市投资进度完成情况
虽然我市全社会固定资产稳步增长,但今年1-3月投资进度仍低于全区平均水平3.11个百分点。从各县(区)、开发区看,青秀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青秀山管委会等县(区)、开发区投资进度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从各行业完成情况看,农林水、工业、信息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其他交通仓储和邮政业、市政公共设施、环境治理、城市绿化及公园、商贸与其他服务业、文化艺术娱乐及新闻出版印刷业、体育、社会福利等几个行业投资进度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第二、三、四季度投资项目工作目标
(一)投资方面
为保证实现全年1480亿元的工作目标,我市二、三、四季度共需完成投资1319.57亿元,同比增长42.41%。其中第二季度完成投资431.57亿元,投资进度要求为40%;第三季度完成投资370亿元,投资进度要求为65%;第四季度完成投资518亿元,投资进度要求为100%。(各县、区和开发区投资任务见附件1,各行业投资任务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