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领导点评。各级党组织负责人通过参加下级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调研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方式,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集中点评。同时,结合日常工作及时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随时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市交委将定期不定期组织抽查,暗访各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四)群众评议。要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采取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聘请活动监督员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各单位每年要组织开展一次群众集中评议,评议结果要登记在册,并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
(五)组织考核。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基层党组织“五个好”考核验收标准的通知》(渝组办〔2008〕290号),各单位要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每年组织一次“五个好”验收考核。每年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时,基层党组织对党员落实“五带头”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六)评选表彰。在认真考核基础上,各级党组织适时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从2010年4月开始,创先争优活动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兴起创先争优的热潮;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献礼。2012年,市交通党委将表彰一批创先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以及抓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部门党组织,并从中遴选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推荐由市委表彰。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交通党委成立由陈卫平同志、滕宏伟同志任组长、党委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余昌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委组织人事处、办公室、机关党委、宣传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委属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指导检查。市交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大力指导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采取经常性督查、随机性抽查和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研究解决问题,推广宣传典型。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现代远程教育网络、“12371”党建信息平台的作用,采取“唱读讲传”等喜闻乐见的方式,及时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扬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