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创建人民满意医院考核评价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创建人民满意医院考核评价方案的通知
(吕政办发[2010]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吕梁市创建“人民满意医院”考核评价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一日

  吕梁市创建“人民满意医院”考核评价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升医院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市公立医院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医院”活动,特制定本考核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方向,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医疗卫生工作的唯一标准,切实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通过开展“人民满意医院”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以病人为中心、以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理念,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活动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所有公立医院都参加“人民满意医院”创建活动。

  三、考核内容

  创建“人民满意医院”考核内容,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实施动态管理,适时进行调整。按照各有关医疗机构的不同工作性质和服务功能,考核内容以考核评价指标为主,分为综合医院(二级、三级)、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个方面1 54项指标,其中导向性指标1 25项(含必备指标59项,弹性指标66项)、约束性指标29项(含必备指标20项,弹性指标9项);另外,在四个方面考核内容中,分别都列入“一票否决”指标4项,构成创建“人民满意医院”活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具体考核评价指标如下: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