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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办理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手续的紧急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办理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手续的紧急通知
(吕政办发[201O]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4月13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调度会议,常务副省长、省校安工程领导组组长李小鹏要求各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在4月底前必须完成。5月22日省政府将召开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第二次调度会议,会议要对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推进情况进行一条龙排队,对组织不力、前期手续办理缓慢的市、县进行通报批评。根据目前情况看,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办结率低,严重影响了工程的顺利推进。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速度,推动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张九萍、吴志国、成锡锋、李润林等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将加快项目手续审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加快办理

  根据省政府要求,我市各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学校必须于5月18目前将所有项目前期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各审批部门收到项目学校和主管部门相关资料随后补齐的书面承诺后,立即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于市直项目学校由于学校整体规划需要变动项目规模和整合项目内容的,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分管副市长批示后报发改委立项。

  二、加强领导,强力推进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全力推进,各县(市、区)长、主管部门负责人要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亲自协调有关部门从速从快、集中办理相关手续,5月19日将前期手续办理情况、项目开工情况、资金落实情况分别报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五科和市校安办。

  三、其他市办理有关手续可借鉴的做法

  1、土地手续办理

  一是对在原址进行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建设,但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土地手续的,由当地乡村出据证明,教育主管部门对土地、房产权属情况予以确认后,报当地国土部门,国土部门依土地登记法给予办理土地登记和相关用地手续。

  二是对占用未利用地规划新建的校舍安全工程项目用地,如果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向国土部门申报,市国土部门审核并下达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后,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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