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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经委:负责市区经委系统行业防汛与企业自建水池的防洪安全,负责协调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以及物资的组织、供应。

  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城市防汛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拔、监督使用。

  市教育局:负责市区教育系统行业防汛,监督、检查本系统的学校防洪安全,对在校师生进行防洪安全的宣传教育。

  市房产局:负责编制城市房屋安全度汛预案。汛期组织落实预案措施,负责房屋防汛安全检查,做好危房的检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杜绝倒房伤人事故。

  市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洪水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向城市防汛指挥部提供重大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尽最大可能的减少地质灾害损失。

  市建设局: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城市防汛的日常工作,做好城市防洪规划和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的防洪保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防汛排涝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市交通运输局:协调、组织好市区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清除影响泄洪设施。协调组织运力,做好防汛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

  市商务局: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营和供求形势的监控。

  市卫生局:负责市区内洪水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城市防汛指挥部提供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级电台、电视台开展防汛宣传工作,及时准备报道经城市防汛指挥部审定的汛情、灾情和防汛工作动态。

  吕梁日报社:及时准确报道经城市防汛指挥部审定的汛情、灾情和市区防汛工作动态。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从气象角度对市区汛情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测,及时对汛期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生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城市防汛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  市建设局: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嵌导城市防汛的日常工作,做好城市防洪规划和防洪应急预案编带工作,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的防洪保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防汛排涝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吕梁公路分局:保障市区内公路国省道防洪安全,负责解决跨河沟国省道桥涵对周边区域的防洪影响问题,确保周围区域的防洪安全。

  吕梁石油公司:负责本系统防洪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保障市区防汛抢险、排涝、救灾的燃油供应。

  市物资产业管理中心:负责本系统防洪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保障市区防汛抢险、排涝、救灾物资供应。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吕梁分公司:负责本系统的发供电系统防洪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保障市区防汛抢险、排涝、救灾的电力供应。

  吕梁供电公司:负责本系统的发供电系统防洪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保障市区防汛抢险、排涝、救灾的电力供应。

  联通吕梁分公司:负责指导协调公共通信设施的防洪建设和维护,做好汛期防汛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市区内各电信运营企业的应急通信设施。

  移动吕梁分公司:负责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移动通信保障。洪汛发生时,尤其是在有线通信中断的情况下,为抢险救灾提供强有力的移动通信保障。

  省无委办吕梁市管理处:负责防汛抢险、抗洪救灾无线电通信保障,洪汛发生时,尤其是在有限通信中断的情况下,为抢险救灾提供强有力的无线电通信保障。

  吕梁水文分局:负责统辖本系统水文站、雨量站、报汛站水情测报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为城市防汛指挥部提供水情预测预报和实时信息。负责组织河流洪水的监测、预报和管理,汛情紧急情况下,按照城市防汛指挥部指令,完成重大水情监测及洪水调查任务,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完成对重点暴雨洪水灾害发生后的洪水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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