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肃政府系统会风会纪的通知
(吕政办发[2O10]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5月14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第二次推进会。部分县(市、区)长、市校安工程领导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参会,市政府领导提出严肃批评。严肃会议纪律,树立良好会风,是全市正在开展的“抓学风、正作风、树新风”主题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政务效能,确保政令畅通的有力保障。全市校舍安全工程第二次推进会的参会情况暴露出我市政府系统部分单位领导工作作风松懈、执行纪律不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现就全市政府系统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匡正会议风气,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参会资格。凡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和市直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市政府备类会议,如主要负责人不能亲自参会,必须及时向市长或会议召集人书面履行请假手续,并委派一名副职参会;凡要求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副职参会的,不得随意安排其他人员顶替。本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要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并协商确定合适人员代为参会。参会人员变更情况必须及时通报市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政府办公厅组织会议的科室知晓。一般情况下参会人员不得带本单位其他人员进入会场,确需其他人员列席的,须经市政府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