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拟定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中长规划、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市爱卫会)各成员部门工作职责的落实,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指导全市各县(市、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村镇和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组织开展除害防病工作;承办市爱卫会的日常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卫生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1名,工勤人员编制为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姐长1名j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常务副主任1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纪检副组长或监察室主任科级职数1名,专职妇委主任、副主任或妇工组长、副组长科级职数1名,专职工会副主席科级职数1名);党务工作者非领导科级职数1名。
五、其他事项
(一)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局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市农业委员会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市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市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市卫生局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各部门要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许可工作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局负责提出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规范和条件,纳入食品生产、流通许可的条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的监督管理;市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市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不再发放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许可证。
(三)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局负责提出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职业卫生评价及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市安监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市安监局和市卫生局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四)爱滋病防治的具体工作由市防治爱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