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煤炭工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指导全市煤炭行业机电管理工作,推动煤炭行业建立健全机电管理制度,提高机电管理水平;制定并监督实施煤炭技术装备准入标准,淘汰落后技术装备;统筹全市煤炭行业科技工作;负责煤炭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煤炭行业科研和科技成果推广、交流、转化等工作。

  (五)经济运行科

  研究提出煤炭经济运行年度调控目标,监测全市煤炭生产、运销情况,分析全市煤炭经济运行动态,解决煤炭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统计经济技术指标,发布煤炭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负责规范煤炭经营秩序,配合全局合理布局铁路发煤站、公路营业站和储煤场;负责重点煤炭企业托管地方煤矿的核准;负责全市煤炭年度产运需衔接和运输计划的平衡的相关工作;按有关规定,协调全市煤炭调运工作;参与整顿煤炭经营秩序,负责煤炭经营资格证初审上报工作和煤炭销售票等票据管理工作。

  组织指导全市煤炭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工作;监督全市煤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落实;负责煤炭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节能评估报告的预审及环保专篇的审查;参与煤矿建设竣工项目和治理项目的环保设施验收工作;指导矿区生态治理和环境恢复工作;统筹矿区绿化和林业管理工作。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指导全市煤炭行业安全基础管理,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煤炭安全生产规划,负责全市煤炭安全监管,确定全市煤炭工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煤矿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工作,提出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的初审意见,负责煤矿井下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对井下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一通三防’’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的审查上报,贯彻国家关于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的政策措施,指导煤矿搞好瓦斯防治与利用工作,负责对全市煤矿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煤炭行业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全市煤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或参与煤矿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指导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全市煤矿安全调度工作;指导全市煤矿矿山救护队的业务工作;负责事故抢险中急需物资的组织工作;落实煤矿事故约谈制度。

  (七)安全生产执法科(政策法规科)

  监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煤矿安全长效机制;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监督煤矿企业建立并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督促煤矿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指导全市煤炭行业安全纠察工作;落实全市煤矿安全联合执法制度;依法对煤矿违法、违规和违章等行为进行查处。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